近日,奥黛丽·赫本之子卢卡·多蒂在江苏胜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使用赫本姓名及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该餐饮公司自2014年起以“Angel’s 赫本时光餐厅”为名经营,并在其宣传中大量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与肖像。卢卡·多蒂认为此举侵害了奥黛丽·赫本的人格尊严,对其造成了精神损害与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餐饮公司曾辩称赫本人格权已随死亡而消灭,且使用“赫本”字样属于正当使用,但法院最终认定该行为构成侵权。此案凸显了公众人物死后其姓名、肖像仍受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商业主体在宣传中应尊重他人人格权益,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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